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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继”子女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

日期:2018-12-17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15次 [字体: ] 背景色:        

“过继”子女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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