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遗赠纠纷

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

日期:2015-01-28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作者:继承纠纷律师 阅读:40次 [字体: ] 背景色:        

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是指因继承权丧失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亦即继承权从何时起确定地丧失,继承人从此不再享有相关继承利益。

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对继承权丧失的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继承权丧失的含义来看,继承权的丧失实际上是剥夺继承人的继承资格,使之根本上丧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因此,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应当自继承开始时发生。如果继承权的丧失是在继承开始后由人民法院确认的,则人民法院对继承人继承权丧失的确认溯及自继承开始之时发生效力。尽管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以后,但其继承权的丧失均应溯及到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被确认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已经实际占有被继承人的全部或者部分遗产的,必须无条件地悉数返还给享有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受遗赠人。对于除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之外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应当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另外,被继承人的遗产在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占有期间产生的孳息或者其他收益,亦应悉数返还。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0410]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 最新发布
  • 参加2020上海国际屋顶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参加2020第十二届上海国际建筑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怎么办找专业会计刘会计
  • 2020年中东贸易迪拜烟具商贸电子烟水烟设备展
  • “航空插头”小知识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航空插头会是怎样?
  • 康加健康筛查助老年用户健康养老
  • 康加健康筛查仪器助您科学饮食
  •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