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2015年东营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东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落实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企业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同时,通知要求企业效益每增长1%,职工工资增长不少于0.4%。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标准,2014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执行标准为:以2013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6386元(估算数)为基数,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上线(预警线)为20%,下线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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