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律援助是指对需要律师帮助而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予以减收或免收费用,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司法救济制度。
《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按照这一规定,法律援助仅限于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需要律师帮助的情况。在其他情况下,不发生法律援助问题。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承担法律援助是律师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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