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私人信息不被非法刺探、搜集和公开,私人生活安宁不被非法侵扰的独立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是个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或干涉的私人生活,其内容主要包括公民的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住所等等。
隐私权保护个人不愿为他人所知或干涉的私人生活,其内容主要包括私人生活信息保密权和私人生活免受干扰权。
(1)私人生活信息保密权
由于社会环境、民族文化等等的差别,对于哪些私人生活信息是个人隐私往往不易确定,法律也不可能列举所有应该受隐私权保护的私人生活信息的种类。但一般来讲,下列私人生活信息应受隐私权保护,不允许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
一是公民的日记、通信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允许非法刺探或公开;
二是公民的财产状况不允许非法调查或者公开,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财产状况的除外;
三是公民有权保守住址、住宅电话及其自身身体肌肤形态的秘密;
四是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朋友关系及公民的档案材料,不得非法公开或者扩大知晓范围;
五是公民有权不向社会公开过去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私生活情况。
(2)私人生活免受干扰权
一般来讲,私人生活免受干扰权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公民的住宅不允许非法侵入、窥视;
二是公民的个人活动不允许非法监视、监听、窥视、摄影、录像;
三是公民合法的私生活不允许他人干扰、干预、窥视、调查或者公开。
隐私权是保障公民个人生活不被暴露和骚扰的一项重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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