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继承法》规定:子女对其生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子女与生父的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即使子女随改嫁的母亲共同生活,但其与生父的血缘关系并不因此而消除。所以子女对其生父的遗产仍然享有继承权。《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扶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是父母双方依照法律规定而协商决定的,或因双方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和离婚当事人具体情况依法判决的,不能因其由谁抚养而否定子女对离婚父母双方的财产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这是法律规定的。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母一方生活,不影响子女与未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不因父母是否抚养子女或子女是否赡养父母而改变。父母离婚后并分别再婚,无论父母一方是否尽了抚养义务,子女与父母都是父母子女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再婚配偶,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子女仅对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相互享有继承权。可见,继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双重继承权,即对生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