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如果原告在提出行政起诉时申请行政赔偿,须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原告提出行政赔偿是有条件的,前提是构成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符合这两个条件,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因此,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赔偿,必须掌握构成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条件,了解行政赔偿的范围。
1.构成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条件及行政赔偿的范围
构成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才能依法申请行政赔偿;
(2)必须有造成损害的事实,否则赔偿无从谈起;
(3)违法的行政行为和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因为行政行为的原因,才造成了损害的事实结果;
(4)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确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错误)。
2.行政赔偿的范围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其违法行为遭受损害,可以依法要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范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③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④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对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③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②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行政、规章或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侵犯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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