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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行政复议中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有何区别

日期:2013-06-22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30次 [字体: ] 背景色:        

法定代理与委托代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产生的原因不同

法定代理是基于亲权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则是基于申请人、第三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

2.代理权限不同

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一切复议行为,而委托代理人只能在申请人、第三人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行为,除非被代理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得代理撤销复议申请、就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等重大事项。

3.代理人的范围不同

法定代理人只能由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近亲属担任;委托代理人则可由近亲属、律师或复议机关批准的其他公民担任。

4.被代理人的范同也不同

法定代理中被代理人只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作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中被代理人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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