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复议代理权的人。它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参加复议活动,是基于亲权或者监护权而产生,由被代理人的近亲属担任。复议法定代理人的地位基本上同于被代理人,有权处分被代理人的实体权利,其依法实施的代理行为无须被代理人认可而被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
★什么是指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人是指根据行政复议机关的指定而取得代理权的人.与法定代理人一样,都是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参加复议活动,又称特别代理人。
★什么是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而代理参加复议活动的人。委托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参加复议,因而其代理权限由被代理人决定,并且在复议过程中,被代理人还可以变更委托代理人的权限。一般来说,没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得代理撤销复议申请、就赔偿问题进行和解等重大事项。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必须向复议机关递交被代理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经准许,方可参加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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