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团队 旗下网站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业务指引

交通事故律师业务指引之案件受理律师的工作

日期:2012-02-05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207次 [字体: ] 背景色:        

1、收案时应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接受委托。符合收案条件的,经过律师事务所主任或主任授权的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委托手续。

2、收案时,应审查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料的有关材料。

3、委托手续包括以下内容:明确授权范围及有关委托代理合同的意见、其他对律师代理要求。

4、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代理合同》(见附件2)一式参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代交办公室备案,一份交承办理律师附卷存档;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承办律师附卷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相应部门;

5、向委托人送达《民事诉讼风险须知》(见附件3)(对于具体个案特殊风险提示可在委托前的咨询笔录中提示。);

6、向委托人出示《交通事故诉讼表面证据清单》(见附件4),要求其提供表面证据;

7、向委托人开具律师代理费票据。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