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见的法律援助形式为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刑事代理、民事代理、行政代理、非诉讼调解、公证及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这些援助形式要依照当事人自身情况的需要而进行选择。
每种援助形式的选择理由和适用情形是不同的。下面,就几种常见的援助形式作出概况性说明。
1.法律咨询。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援助形式。法律咨询就是法律援助人员为被援助对象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清除疑难,代为起草法律文书等。法律咨询有三种常见方式:现场咨询,直接去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部门咨询;电话咨询,直接给律师、法律热线打电话咨询;网上咨询,登陆专门的法律网站发布在线咨询。
2.代理。代理主要指在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中担当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另外,在刑事诉讼中也存在诉讼代理的情形,比如,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担当自诉人的代理人,以及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等。
3.刑事辩护。指在刑事公诉或自诉案件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4.承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例如,律师接受受援助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出具公证证明材料、解答受援人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为受援人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以及接受受援人的委托,代理当事人办理共同财产分割、遗嘱的执行、遗产的分配等。
具体到本案中的情形,适宜陆风的法律援助形式是代理。因为他的追款不是几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的事,但是从性质上讲属于经济纠纷,与刑事无关。
现实应用中,选择正确而适宜的法律援助形式,更有助于纠纷的早日解决,也是自助的一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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