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指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收费的法律服务制度。
法律援助在很多人看来似乎只是宪法中的一条普通条款,但在现实司法操作中却有着与众不同、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因为它的存在和完善,保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使弱势群体在打官司时能与普通人群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让囊空如洗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让背井离乡的打工者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申请法律援助应由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因其他利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