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的母亲很早就过世了,他的父亲也七十多岁了。吴某结婚后,开始嫌弃老人脏、爱唠叨,于是逼着自己的老父亲分居独过。他的父亲一直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也没有向儿子要求赡养,而吴某竟然也从不过问老人的生活。后来,吴某的老父亲因中风半身瘫痪,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变得不能自理。邻居于是将老人的病情告知了吴某,但他仍然对这种情况置之不理。吴某的父亲又生气又伤心,自己在这种疾病、饥饿交加的情况下,又应该拿这个不孝的儿子怎么办呢?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吴某这种不孝的行为是遗弃老人,遗弃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扶养、赡养义务而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而对于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该条第一款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第二款规定,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故事中,吴某对自己的老父亲不闻不问,不尽赡养义务,已构成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而吴某的老父亲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有权予以劝阻和调解。在劝阻、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吴某的老父亲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吴某遗弃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长辈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制裁。
吴某需要明白的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人民法院在追究他的遗弃罪的同时,还要责成吴某负责解决被遗弃人的生活问题。若吴某不服从,将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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