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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什么是民事诉讼执行案件中的执行中止

日期:2013-04-26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47次 [字体: ] 背景色:        

通常遇到以下情况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等到中止原因消除后,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再恢复执行程序:执行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且有确切理由支持的;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其权利或承担其义务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还有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因与执行文书有关的案件还未审结,无法单独执行等其他原因需要中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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