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律师说法

哪些情况下被执行人不再清偿债务

日期:2013-04-26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18次 [字体: ] 背景色:        

有两种情形不适用继续执行:第一种情形,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被宣告破产还债,其财产在被各债权人分配后,剩余债务被豁免,没有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第二种情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尽管没有死亡,但他已永久地失去了偿还债务的能力,与其保留这部分债务使民事执行无法进行,还不如宣告终结执行程序,使双方当事人都得到解脱。在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执行程序不再恢复,被执行人不能偿还的债务即被豁免。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 最新发布
  • 参加2020上海国际屋顶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参加2020第十二届上海国际建筑绿化材料展览会-元旦钜惠
  • 注册公司法人不到场怎么办找专业会计刘会计
  • 2020年中东贸易迪拜烟具商贸电子烟水烟设备展
  • “航空插头”小知识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航空插头会是怎样?
  • 康加健康筛查助老年用户健康养老
  • 康加健康筛查仪器助您科学饮食
  •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