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牛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
在一般情况下,原告一方和被告一方都是一人,即单一的原告、被告。这在《民事诉讼法》学理论研究中称为狭义的当事人。广义的当事人,除单一的原告、被告外,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第三人。
原告和被告都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基本的诉讼主体,诉讼当事人的特征在其身上有最充分的体现。原告和被告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进行诉讼,受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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