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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

日期:2012-12-30 来源:交通事故律师网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35次 [字体: ] 背景色:        

记分周期怎么计算?

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一次违法处罚涉及两个以上违法记分,都要记吗?

答: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记分周期内的分值会影响到下一周期吗?

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记分或者不罚款吗?

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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