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性娱乐活动中突发猝死事件参与者及组织者责任之认定——姜某某等诉吴某某等生命权纠纷案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打麻将是自发性娱乐活动,从日常生活经验而言,短时间内打麻将的行为于一般人而言不具备人身危险性,不会导致受伤或死亡的结果,参与者不会也不可能预见该行为具有危险性。唐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其自身身体条件能否打麻将是明知并负责。本案没有证据证明五被告存在延误救治或者具有其他侵权行为,也无证据证明五被告的行为与唐某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对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吴某某夫妇自愿补偿3万元,系对自身民事权利的自由处分,予以准许。故判决:一、吴某某、陈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补偿姜某某、唐某3万元;二、驳回姜某某、唐某全部诉讼请求。
【裁判要旨】:
一般而言,打麻将等自发性娱乐性活动不具有危险性,每位参与者在活动过程中仍应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考虑自身状况,量力而行。出现病情发作情况,其他参与者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可认定已尽到了必要的救助义务。除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人员外,不能苛责公众在此类活动中承担较高的救助责任。
但在此期间如果发生受伤、猝死等事件,参与者及麻将馆经营者是否应承担责任,需从行为、过错、因果关系等方面综合分析进行认定。如猝死是因个人疾病等原因,打麻将过程中未出现推搡、争执等诱发疾病的外部原因,其他参与者及时采取了拨打急救电话等必要救助措施,则参与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经营者发现患者病情发作,未及时联系医生前来救治或者未采取将患者送往医院救治等必要救治措施,应认定经营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参与者存在采取错误救助措施的侵权行为,也无证据证明参与者的行为与死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而麻将馆经营者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其救助行为符合一般认知的救助反应,与管理和控制能力相适应。故参与者和经营者均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来源: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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