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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律师 >> 民间借贷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未生效?

日期:2023-10-15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未生效?

官杰与何世全、刘书喜、宁夏金恒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规则】:

从借贷金额大小、交付细节、经济能力、交易习惯、当事人关系及陈述等方面无法证实借贷事实发生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未生效。

【规则解析】:

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款人抗辩借贷合同未实际履行且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既要防止未履行出借义务的出借人通过虚假诉讼获得非法利益,又要避免已获得借款的借款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逃废债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若借贷事实未实际发生的,该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均未生效。需要指出的是,《规定》第十条规定:“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例文号】:(2014)民一终字第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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