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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须知 >> 立案

当事人就不同诉讼标的在一个案件中起诉,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并不必然影响审判效率及违反诉讼经济的原则,应当予以立案登记

日期:2023-09-17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当事人就不同诉讼标的在一个案件中起诉,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并不必然影响审判效率及违反诉讼经济的原则,应当予以立案登记——吴某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裁判要旨:

对于当事人在一个案件中针对数个诉讼标的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不加审查予以登记立案,而是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予以审慎审查,当事人就不同诉讼标的在一个案件中起诉,人民法院合并审理并不必然影响审判效率及违反诉讼经济的原则,应当予以立案登记。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案例解析丛书编选组编《最高人法院立案工作指导案例解析(第二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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