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店拍摄的底片应该归谁所有
照片对于人们具有重要的纪念价值,特别是结婚照、宝宝百天照等特殊日子拍摄的照片更加显得珍贵,然而现在的摄影服务当中,“底片收费” 、“二次付费”等现象也成为了行业的“潜规则”。近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因照片底片的归属权问题所引起的纠纷。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原告陈某在某亲子摄影店选定499的套餐为女儿拍摄百天照,套餐包含高级相册一本,入册照片15张。随后原告选取照片时,该摄影店告知仅能提供入册的15张底片,其余底片要求支付拷贝照片的费用20元/张,后原告母亲向该摄影店交纳了800元底片费。原告陈某称当时双方沟通时并未告知底片收费,现诉至法院请求被告退还底片费用800元。
法院判决
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沟通约定,由被告为原告女儿拍摄百天照,被告为原告女儿提供摄影服务,原告方交付服务费,原、被告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被告应按照双方约定全面、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即按照原告方要求提供摄影服务,并交付照片和相应的底片。而被告在原告选取照片后,对剩余底片另行收费800元,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应当退还原告。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底片费800元。
法官说法
在摄影的过程中,消费者和影楼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影楼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提供摄影服务,并交付照片和相应的底片,消费者支付报酬的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消费者得到的是服务产品,影楼得到的是服务报酬,底片作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其所有权在委托中已被消费者买断,因此,消费者享有全部照片底片的所有权。
作者:唐河县人民法院 姜燕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