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多部门调解 30年纠纷心结终化解
作者:金湖县人民法院 鲜启华 刘国旗 姚彦祥,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 近邻不如弟兄”,但相处久了,无能近邻还是弟兄难免产生一些摩擦和纠纷。金湖县银涂镇就有这么一个亲兄弟,因为家庭购置房屋和宅基地使用引发了弟兄两家长达30多年的矛盾纠纷。3月26日,在县司法局矛调中心、县信访局、县国土分局、基层法庭、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复连村委会等多部门的联合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原来,家住银涂镇复连村的张氏亲兄弟, 1990年老大结婚时, 父亲买了人家的房子把儿子结婚, 兄弟分家时,老大承担了7000元债务。1997年老二成人, 父亲在集镇砌了楼房把老二结婚, 并将老二户口迁到集镇。父亲去世后, 老二于2013年将户口又迁回复连村, 户口迁回后, 老二在母亲居住宅基地栽了树木。关于兄弟两为购房、宅基地问题就一直有纠纷。2018年为其母亲房屋修缮,双方互相指责,各不相让。2020年12月老二要出售在母亲宅基地树木, 遭老大和母亲阻拦,前后多次发生不愉快,矛盾不断升级:争吵、谩骂、甚至拔打了110。老大认为:老二己到集镇砌房, 且户口迁出, 不可享受老宅基所有权和使用权;老二认为:集镇砌房才将户口迁出, 迁出不久又迁回, 老宅基应有本人一半, 自已栽树自己受益, 理所当然。为此矛盾焦点,经镇、村、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协调未果。
今年3月,银涂镇调委会向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递交联合调解申请。接到申请后,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及时组织县信访局、县国土分局、基层法庭、镇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深入事发现场,调查取证、核实情况。认为弟兄两家长达30多年的矛盾纠纷, 是因为父亲在世为两个儿子购房结婚时, 没有在家庭內部进行很好沟通, 导致兄弟、婆媳、母子相互猜疑。在全面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后,于3月26日,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个人主张和诉求,把心中的疑惑摆在面上,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分析利弊,共商解决方案。在长达4个小时的调解、规劝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做出了让步,老二同意在母亲宅基地树木岀售款把6000元给母亲, 今后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老大对父亲在世时为老二在集镇购房等相关经济不再过问和猜疑,双方当场签订协议,握手言和。一场困扰双30多年的弟兄纠纷就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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