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园遇灾欠债 法院协商卖果抵债近10万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辛春晓 臧从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处理。
近日,新沂法院执行法官为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近10万元。
2019年4月,王某租赁新沂某公司运营管理的扶贫产业园葡萄钢架大棚32.5亩,租金每年每亩3500元。因王某是葡萄种植技术能手,很快便有所起色,直接带动本地20余人就业。但2020年的一场大暴雨导致王某葡萄园被淹、葡萄大棚倒塌,损失100余万元,王某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租金长期拖欠。
2021年1月,新沂某公司将王某起诉至新沂法院,后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21年4月8日前交付2019年欠付租金3万元,2021年8月31日前交付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租金19万元。
因王某未按期履行,新沂某公司于2021年7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初期,申请执行人要求尽快查封变卖葡萄,李亚法官经过前期调查了解和多次实地走访后,认为葡萄尚未成熟且成熟期不一,暂不具备采摘变卖的条件,也不宜集中采摘变卖。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为当地招商引资的葡萄种植大户、技术能手,是因自然灾害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暂不采取强制变卖措施。
开始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被执行人王某诉苦:“一年到头去除工人工资、肥料钱、孩子生活费等家庭开支,还有银行的贷款利息,也剩不了几个钱,再加上点天灾人祸的,怎么能一次还清?”李亚法官安抚双方情绪,从葡萄管护风险、市场负面影响、后续种植等方面说明强制执行的不利后果。双方各自作出让步,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8月19日一大早,申请执行人告知法院被执行人今天将出售两车葡萄。李亚法官第一时间带领双塘执行团队赶往现场,在前期基础上继续做好双方协商工作。看着工人们一直在烈日下辛勤劳作,双方一致认可工人工资必须优先保障,否则会影响后期采摘和经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出售葡萄优先预留5万元工人工资保障后续采摘出货,之后再出售葡萄由双方共同见证,所得价款全部打入法院账户,直至足额清偿为止。
当日,双塘执行团队历时11小时全程监督第一批葡萄出货、称重、结算,最终出售价款91985元,扣除预留工人工资后,余款已全部用于清偿租金,双方均表示满意。被执行人王某当场向李亚法官表示:“李法官放心,下次联系到收货商上门,我一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主动让收货商将款项打到法院账户,不让你们操心,早点解决我也好早点安心搞我的葡萄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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