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妨碍民事诉讼,罚!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陶翰钊,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涉版权问题,敬请告知处理。
在普遍认知里,司法处罚主要是针对当事人的,殊不知案外人妨碍民事诉讼,也要接受司法处罚。日前,兴化法院就开出一张针对案外人的罚款。
这是一起简单的民事诉讼,原告昆山某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兴化某乙公司返还货款,被告兴化某乙公司则抗辩称纠纷产生是因为昆山某甲公司长期拒绝提货引发。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证据众多,法院数次组织质证和开庭。
庭审结束后,被告公司经营者母亲王某某纠缠原告律师,并发生严重肢体冲突。承办法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对王某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收到罚款决定书后,王某某终于认识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并当场缴纳罚款,出具悔过书。
法庭是说理的地方,各执一词极为常见。但是当事人维权说理一定要合法合规,违反法律法规侮辱、殴打、纠缠诉讼参与人,法庭一定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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