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既不能让夫妻一方承担不应该承担的债务,也要防范夫妻双方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要通过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
2.一般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原则
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家庭成员构成也存在较大差异。法院要根据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和夫妻共同生活状态(如借款名义、夫妻社会地位、职业、资产、收入等)作出正确认定和恰当裁判。
3.配套适用原则
《民法典》并未就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审理中应当将《民法典》相关规定与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配套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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