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诉讼须知

新《民事证据规定》第54条举证期限延长后,当事人提交证据仍然有困难,能否再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日期:2022-09-19 来源:- 作者:- 阅读:5次 [字体: ] 背景色:        

新《民事证据规定》第54条举证期限延长后,当事人提交证据仍然有困难,能否再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答:《民诉法解释》第100条对该问题并未明确,对于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再次延长举证期限的,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再次延期,以避免因客观障碍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无法举证的当事人承担证据上的不利后果。为避免举证期限规定被架空,法院也会对延长举证期限的申请理由从严掌握。

新《民事证据规定》第54条举证期限延长后,当事人提交证据仍然有困难,能否再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答:《民诉法解释》第100条对该问题并未明确,对于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再次延长举证期限的,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再次延期,以避免因客观障碍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仍无法举证的当事人承担证据上的不利后果。为避免举证期限规定被架空,法院也会对延长举证期限的申请理由从严掌握。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