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人是否可以私吞遗失物?
不可以。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在我国,拾得遗失物并返还给失主,在当代仍是我们必须坚持并坚持弘扬的高尚品德。遗失物对失主而言,并非是失主故意抛弃的物品,而是失主丢失的物品,失主并未丧失对遗失物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314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强调的是应当返还,而不是可以返还。也就是说必须无理由归还,不能私吞。而且拾得人还应当尽可能地及时通知权利人,不能故意拖延返还,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拾得人不知道真正权利人,则应及时送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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