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以小孩名义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该房产如何分割
首先,该房屋产权属于子女,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该房屋。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其次,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民法典》第659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因此,赠与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
因此,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屋属于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均无权要求分割。
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处理。
更多法律问题,可添加孙超律师微信(13691255677)沟通交流。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