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的方法
遗产分割的方法,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承份额的具体方法。关于遗产分割的方法,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应当按照遗嘱中指定的方法进行分割;遗嘱中未指定的,由共同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有关单位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继承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因此,遗产分割的方法主要有四种:
(1)实物分割。对于适宜分割的遗产,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应当继承的份额取得自己应得的实物的份额。比如,遗产为一吨大米,继承人为两个人时,每个继承人分得0.5吨大米。
(2)变价分割。也就是将遗产变卖为现金,再将现金依法进行分配。变价分割主要适用于不宜分割的遗产,或者共同继承人都不愿意取得的遗产。比如,遗产为一副古代字画,将字画变卖为现金,每个继承人按照份额取得相应的现金。
(3)补偿分割。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然后由其依继承数额给其他人现金。比如,遗产为一套房子,某个继承人愿意取得这套房子的所有权,该继承人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数额的现金。
(4)保留共有。在遗产不宜分割并且继承人同意不分割的情况下,可以对遗产不进行分割,保留各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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