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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继承常识

对遗产进行管理的原因有哪些

日期:2018-03-1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69次 [字体: ] 背景色:        

对遗产进行管理的原因有哪些

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完毕之前,遗产处在一种不特定的情况之下,即遗产可能有几个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其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权的,或者死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在这些状况之下,如对遗产不进行保管或者保管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继承人隐瞒、隐匿财产,或者债权人哄抢财产等情况,这都会造成遗产的损坏或散失,从而损害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因此,我国继承法规定,“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这就要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对遗产进行管理,以保证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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