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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遗嘱继承 >> 遗赠

遗赠的定义及其特征

日期:2018-03-12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24次 [字体: ] 背景色:        

遗赠的定义及其特征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的特征主要有:(1)遗赠是单方、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遗赠不以相对方同意为前提,只要为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可。同时,遗赠也是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有相应的遗嘱为载体。(2)遗赠是无偿转让给他人财产利益的行为。遗赠是无偿给予他人利益的行为,一般不应附某种义务。如果是附义务的,该种义务不能是对等的。(3)遗赠是在遗赠人死后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人在遗赠生效前,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自己的意思表示。(4)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法定继承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5)遗赠只能为受遗赠人接受。遗赠具有人身性,是以特定的受遗赠人为受益人,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只能为受遗赠人自己享有,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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