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客户留言 |
网站声明
民商律师
办案流程
成功案例
收费标准
s
网站首页
网站介绍
服务领域
律师团队
经典案例
判决裁定
申请执行
司法鉴定
法律文库
诉讼文书
实务探讨
律师说法
法官谈案
特许经营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离婚争议
遗产继承
法律顾问
办案实录
联系我们
留言咨询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电话咨询
预约面询
代写诉状
发律师函
代理诉讼
代理仲裁
代理执行
调解谈判
财产保全
调查取证
分家析产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风险代理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
继承常识
撤销公证遗嘱须再次经公证程序吗
日期:2018-03-09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
78
次 [字体:
大
中
小
] 背景色:
相关栏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
房产继承
遗赠纠纷
继承法规
律师团队
继承案例
继承案开庭公告
继承案胜诉判决
分家析产
继承律师公告
继承常识
撤销公证遗嘱须再次经公证程序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如果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必须经再次公证才能实现,否则公证遗嘱不发生撤销和变更的法律效力。
遗产在分割之前由谁保管
继承开始后由谁通知继承人
遗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报酬吗
遗产管理人超越管理权限需要承担责任吗
遗产管理人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如何确定遗产管理人
房屋继承时产权转移登记如何申请
《民法典》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还有先后之分吗
《民法典》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顺序是什么
《民法典》设立的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指什么
最新《民法典》继承开始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办理顺序是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的法律问题
财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财产继承有哪些特征
财产继承的同时债务也要继承吗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如何处理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如何获得遗产
没领结婚证,能继承对方的遗产吗
农村房屋拆迁,城镇户口的子女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款
股权继承要交哪些税
特别声明:
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分享:
百度搜藏
新浪微博
QQ微博
QQ收藏
QQ空间
百度空间
百度贴吧
上一篇:自书遗嘱容易出现哪些问题
下一篇:订立遗嘱中需要为哪些特定人员保留必要的份额
13691255677
返回首页
|
网站介绍
|
会员中心
|
网站声明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1 北京民商诉讼律师网 www.govwq.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联系方式 电话:010-57425777 传真:010-57425777 Email:
govwq01@163.com ;govwq02@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三期B座58层08-11单元 网站技术支持:
昌龙中国
(
B2B
)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