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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

承包的土地能否用作抵押借款

日期:2012-03-14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48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情简介】
小李做生意急需一笔钱,于是向朋友小石借钱。他们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小石借款10万元给小李,小李把自己承包的五亩土地抵押给小石。后来小李生意亏本,只好按合同约定打算把土地转给小石。但是村干部得知后出面制止了他们,他们订立的合同无效。那么,承包的土地能否用作抵押借款呢?
【法律解析】
承包的土地不能用作抵押借款。根据《担保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除了掘加人依法承包并且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之外,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均不得抵押。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担保物的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以承包的耕地作抵押。因此,小李与朋友小石签订以承包地作抵押进行借款的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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