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时帮助挑砖摔伤,我是否要承担责任
问:你好,我是城子镇龙江湖村的村民,今年我家做房,住我家旁边的我二爹,帮我家挑砖,我当时也没有反对,他在上二楼的时候,不小心摔倒受伤,现在在医院治疗,我想问下,我是不是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答:你好,这位朋友,你所说的情况涉及义务帮工,这是一种民间互助方式。又称助工。即亲戚、朋友、邻居于农事大忙、建房、筑路以及其他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帮忙。帮者不计报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因此,从法律角度上说你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你二爹,在你家做房的时候主动来帮忙也体现了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道德风尚,因此从人性角度,你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者:九江县人民法院 吴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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