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也是权利吗?
小峰是一名网游玩家,2015年10月21日,运营商在游戏里举行了一个促销抽奖活动,小峰当即充值了1500元参与抽奖,并抽中了“三个徽章、四部秘籍”等装备。然而,当天11时许游戏无法正常运行,小峰与运营商交涉后得知该款游戏有漏洞需要修复,所以突然停运。游戏系统恢复后,小峰发现之前的装备已经没有了,经交涉后运营商虽然退还了部分费用,但无法弥补所丢装备的损失。小峰起诉要求恢复丢失的游戏装备并赔偿损失,后经法院调解,运营商归还了小峰的游戏装备。
【法官解读】
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网游装备等虚拟财产没有明确的定性,但虚拟财产作为一种受保护的权利却无太大争议,玩家与运营商之间本质上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在因游戏装备被扣、游戏账号被封而产生纠纷时,玩家应仔细阅读注册账号时所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并冷静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明确区分责任。对确非因己方原因产生的纠纷,应以合同和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武器,有理有节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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