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右脚被撞伤,能否要求提高损害赔偿数额?
问:我是货车司机,今年4月份,我在路上行走时被骑电动车的程某撞伤,导致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右腿功能受限,构成十级伤残。这次事故可能造成我以后无法正常开车,请问我能否要求提高赔偿数额,以弥补我的重大损失?
答:在人身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上,我国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来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数额,但也有特别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人身损害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是一名货车司机,受伤部位为右腿,根据一般社会常识,右脚及右腿对于踩油门和刹车动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你所遭受的伤害必将严重妨碍你以后从事司机职业。十级伤残赔偿明显不能弥补你的这一损失,因此根据该法律规定,你可以请求提高赔偿数额。
作者: 官胜根 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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