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息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一起麦地废弃电线杆倒塌造成农民受伤的事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经查,2014年10月,原告在顾楼北坡种麦,被麦地上的一棵某通信公司的电线杆子砸伤,原告伤情经司法鉴定,评为九级伤残。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某通信公司作为国家的电信业务企业,其所有的电线杆子废弃后,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理,以防止、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造成他人损害。现被告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原告种麦时被砸伤,原告身体受到损害,被告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主审法官多次与被告某通信公司沟通调解,被告某通信公司愿意一次性当庭赔偿原告损失78600元,取得原告的谅解。被告某通信公司同时承诺立刻排查附近地区废弃电线杆情况,该采取安全措施的依规定立刻处理,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作者:李艳
京ICP120101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