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共同生活后并已育子女,分手后可否要求返还彩礼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国家赔偿问题浅析本文中“公有公共设施”采用下述含义,即国家因公共利益为目的而设置或管理的提供予公众或公务使用的一切人工物、自然物及曾施以人工的自然加工物。包括道路、河川、桥梁、港埠、公园、广场、学校、公有行道树、广告牌、车站……等。如此,公共公有设施并不强调私法上的所有权,而强调行政主体为公务目的设置和管理的因素,而且“管理”的概念不仅是指代法律上的管理,还包括事实上的管理。
火车晚点背后的法律思考 火车晚点的消息不告知乘客的现象侵犯了乘客的平等权。铁路部门因为其具有实用性、运量大、速度快的特点,被众多乘客选择。又因为它的垄断地位,被人们戏称为“铁老大”。铁老大的工作人员总是会根据不同的车次表现出不同的态度,一旦你选择的是绿皮车或普快,那你等待的便是火车无限制的晚点以及列车员的漠然态度,一旦你选择的是动车或直达车,那服务是天壤之别,如地板脏了立刻有人来扫,如晚点就及时安抚乘客。
浅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未到案共同致害人的赔偿问题
论期待可能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期待可能性的有无和大小往往决定被告的实际责任的大小,这关系着当事人的现实利益。而法官作为居间裁判的公平裁断人,不能够援引任何法律和理论来为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获取利益。期待可能性的有无和大小只能由辩护方提出抗辩时提出,再由法官作出基于辩护方提出的抗辩理由之上的事实和法律评价,才能够最终保证整个诉讼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浅谈网络谣言事件刑事立法研究网络谣言已成为社会公害、网络“毒瘤”,不仅使善良的人们受骗上当,损害社会诚信,破坏公共秩序,影响正常社会生活,而且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直接危及我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危害极大。而我国法律对网络造谣者和传谣者的惩处力度与之所造成的危害程度不相适应。
盗窃数额较大的未遂犯罪,是否应当不处罚
被害人索要赔偿金是敲诈勒索还是维权过当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丢弃银行卡不等于失去对财物的控制 对于犯罪既遂标准应采“控制说”,即行为人主动放弃了对财物的控制,应认定为犯罪中止。本案中,行为人对被害人钱款的控制是通过银行卡来实现的,当其丢弃了银行卡时也就放弃了对钱款的控制,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浅析新民诉法解释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和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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