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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说法栏目内容包括:交通事故专家律师、工伤事故资深律师、医疗事故专家律师、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律师、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索赔律师、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离婚损害赔偿律师等各领域人身损害赔偿专家律师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责任、诉讼离婚、环境侵权、相邻纠纷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

  • 莫名其妙变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怎么办
    日期:2022-01-19 点击:350次

    莫名其妙变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原区工商管理局作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本辖区内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定职责。根据机构变更和登记管理权调整情况,区市监局在本案中具有相应的应诉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双方无约定,违约方也要支付律师费的7种情形
    日期:2022-01-17 点击:301次

    双方无约定,违约方也要支付律师费的7种情形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守约方通过司法程序救济权利产生的律师费。若此合同及违约条款合法有效,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双方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合理确定由违约方承担的律师费数额。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原告滥用权利损害被告合法权益,被告可请求原告承担律师费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法释〔2021〕11号),该司法解释同日施行。

  • 收到客户开具的“空头支票”,权利人该如何应对
    日期:2022-01-16 点击:126次

    收到客户开具的“空头支票”,权利人该如何应对因其有文义性、无因性、流通便利等特征,票据成为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支付方式。但票据开立后,开立人可能因资金短缺、转移资金、支票印鉴混用等情形,导致其银行账户存款不足以支付票面金额,出现持票人无法兑付的情形,也就是常说的 “空头支票”。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持票人索赔票面金额及利息损失的诉讼请求。

  • 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
    日期:2022-01-15 点击:148次

    疫情防控22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法律后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多次购买疾病保险,投保人诉保险公司理赔被驳
    日期:2022-01-14 点击:107次

    多次购买疾病保险,投保人诉保险公司理赔被驳如实告知义务是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即是最大限度诚实守信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保险人是否承保以及如何确定保险费,取决于保险人对承保危险的估计和判断,而投保人对相关事项的如实告知,是保险人正确确定保险危险并采取控制措施的重要基础。因此,投保人是否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作如实说明,直接影响到保险人测定和评估承保风险并决定是否承保,并且影响到保险人对保险费率的选择。

  • 微信扫码付款后被拉黑,该找谁索赔
    日期:2022-01-13 点击:109次

    微信扫码付款后被拉黑,该找谁索赔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当事人需举证证明他人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实际获得了利益,并使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若无相应证据支持,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 离职后在朋友圈诋毁前公司,法院判决赔偿
    日期:2022-01-07 点击:168次

    离职后在朋友圈诋毁前公司,法院判决赔偿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被告张某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内容,对原告使用了“最垃圾”“找工作避雷”“专业做罚款”“早日歇菜”“做假账”等有侮辱性质的语言,主观上有损害原告名誉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给原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故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 “京牌”买卖行为存在诸多潜在风险,如何防范风险
    日期:2022-01-06 点击:149次

    “京牌”买卖行为存在诸多潜在风险,如何防范风险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本案中,《指标转让协议书》在本质上属于“买卖小客车指标”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中关于小客车配置指标不得转让的规定,扰乱了北京市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 2022年放假通知看这里
    日期:2021-12-27 点击:249次

    2022年放假通知看这里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五、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 2022年1月1日起,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将可以电子送达
    日期:2021-12-26 点击:246次

    2022年1月1日起,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将可以电子送达六、将第八十七条改为第九十条,修改为:“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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