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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探讨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 被监护人侵犯他人权利致人损害时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日期:2013-07-08 点击:252次

    被监护人侵犯他人权利致人损害时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或学习的未成年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在学习或治疗期间致人损伤的,由所在幼儿园、学校、精神病院适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从而可以减轻监护人的责任。监护人如能证明自己已尽了监护责任的,可适当减轻其责任。

  • 商场工作人员能否搜查顾客的身体
    日期:2013-07-08 点击:457次

    商场工作人员能否搜查顾客的身体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只有国家公安机关为了查处犯罪的需要和其他经批准的特殊情况,才能依法搜查人的身体,而作为一个经营者,是绝对没有这种权力的,但非法搜身的事情却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北京的某商场曾经悬挂该商场“有权搜查顾客携带的包袋”的告示,并对他们怀疑有盗窃行为的两名顾客进行非法搜查。

  •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的区别
    日期:2013-07-03 点击:715次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与律师事务所的区别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允许兼职从业。工作人员并不要求具备律师资格,只要求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文凭,实际从事过法律专业工作5年以上的人也可以从事法律咨询业务。有的工作人员已取得律师资格,但在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一律不得称为“律师”。

  •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方式有哪些
    日期:2013-07-03 点击:151次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方式有哪些 为了律师与企业之间合作顺利,企业应该给予律师相应的权利。例如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律师有权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情况;律师有权列席企业领导人召集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律师有权获得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等等。同时,律师接受聘请,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遵法守法,忠于职守,保守秘密,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 律师协会履行的管理职责有哪些
    日期:2013-07-03 点击:342次

    律师协会履行的管理职责有哪些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同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律师协会会员按照律师协会章程,享有章程赋予的权利,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日期:2013-07-03 点击:2794次

    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哪几种 律师事务所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的一个环节,因为当事人请律师的任何手续,都是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的,因此,律师在为你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就可以找律师事务所解决,这样要比找某个律师解决问题有把握得多。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毕竟,律师事务所是经过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机构。另外,律师事务所也是一面镜子,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这个团队人员的面貌。

  • 人身伤害造成死亡的赔偿范围与标准
    日期:2013-06-14 点击:196次

    人身伤害造成死亡的赔偿范围与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人身伤害造成残疾的赔偿范围与标准
    日期:2013-06-14 点击:280次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l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一般人身伤害可以索赔的赔偿范围
    日期:2013-06-14 点击:194次

    一般人身伤害可以索赔的赔偿范围 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俗称的精神损失费。受害人或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日期:2013-06-14 点击:225次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它是在两种合法利益不可能同时都得到保护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用的牺牲其中较轻的利益,保全较重利益的行为,因而是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之一。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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