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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被拆迁人对拆迁还建房产享有排除执行的优先权
    日期:2022-11-04 点击:150次

    被拆迁人对拆迁还建房产享有排除执行的优先权建筑工程承包人对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其所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由此可见,因被拆迁人对拆迁还建房产享有的优先权优先于买受人的期待物权,买受人的期待物权优先于工程承包人对工程款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而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又优先于债权人对不动产享有的抵押权。

  •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对抗债权人,能否阻却法院执行?
    日期:2022-11-04 点击:82次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是否能对抗债权人,能否阻却法院执行?

  • 法院启用电子封条 “老赖”震惊到怀疑人生
    日期:2022-11-04 点击:129次

    法院启用电子封条 “老赖”震惊到怀疑人生

  • 执行标的多轮查封情况下案外人的救济路径探析
    日期:2022-11-02 点击:59次

    执行标的多轮查封情况下案外人的救济路径探析实践中,有的执行标的,尤其是不动产、股权等处置周期较长的财产,会被轮候查封多次甚至十几次。这些财产虽然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有时被执行人并非真正的权利人,或者与其他债权人相比,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并不够“优先”。为此,法律规定了执行程序中案外人的救济权利。

  • 异议人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超过十五日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否还应当予以受理
    日期:2022-11-02 点击:74次

    异议人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超过十五日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否还应当予以受理

  • 公司注册资本5亿却无法偿债,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日期:2022-11-02 点击:89次

    公司注册资本5亿却无法偿债,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的程序,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时,常见的情形是债权人提起追加股东的申请,要求股东承担原本由公司负债。本案中,秦大公司欠毛某100万元,且经强制执行未能清偿,毛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在作为被执行人的秦大公司不能清偿对债务时,有权提起追加申请,请求相关主体承担清偿责任,法院亦应依法对追加申请进行审查。

  • 对刑事判决退赔的执行不服,去哪申请复议
    日期:2022-11-01 点击:113次

    对刑事判决退赔的执行不服,去哪申请复议对刑事追缴、责令退赔等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提出执行异议,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不应直接适用民事执行的相关规定。对执行法院作出的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而非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才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 如何认定《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中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时间节点
    日期:2022-11-01 点击:390次

    如何认定《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中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时间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中规定“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其中对“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的认定时间节点是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之时,而非异议人购买案涉房屋之时。

  • 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达成的协议,是否适用执行和解协议审查
    日期:2022-10-31 点击:534次

    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达成的协议,是否适用执行和解协议审查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达成的协议,被执行人并未确认,不能认为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之间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未合法占有的不动产不能排除强制执行措施
    日期:2022-10-31 点击:105次

    未合法占有的不动产不能排除强制执行措施在很多二手房买卖等不动产经济活动领域,当事人之间签订了合同,并全额支付了款项,但忽略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即尽早占有标的物,导致很多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才发现购买的房屋等不动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此,法官建议,在不动产经济活动领域,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详尽了解所购买标的物的权利状态以及合同相对方的债务状态,并在合同签订后尽早合法占有标的物,以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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