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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专栏简介

北京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律师专栏:交强险、第三者险保险范围,如何办理车辆保险,保险公司定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公司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受侵害的第三人可否直接向保险公司求偿,保险公司如何支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责任保险赔偿的构成要件,车辆定损及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存在的问题。

  • 一车上双保险,车主能否要求双份赔偿
    日期:2012-03-22 点击:468次

    一车上双保险,车主能否要求双份赔偿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在同一保险时期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对于重复保险,按照《中华入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徐先生虽然给自己的爱车向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一年的车损险,而且保险总金额高于车辆的保险价值。此时,徐先生只能要求两家保险公司按照各自承保的保险金额占两家公司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计算赔偿,且赔偿总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

  • 发生交通事故可否列保险公司为被告,可否直接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将赔偿金赔付给受害人
    日期:2012-03-05 点击:1311次

    发生交通事故可否列保险公司为被告,可否直接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将赔偿金赔付给受害人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保险公司基本不被列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被告和第三人,法院的判决也很少涉及保险公司。受害方要想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受制于办理第三者责任险的肇事方是否提出理赔申请。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情况就不同了,法院可以直接判保险公司赔款,从而使受害人能较快拿到赔偿款,也给法院执行判决创造了方便条件。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之保险公司因事故原因不明拒赔败诉
    日期:2012-03-05 点击:253次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之保险公司因事故原因不明拒赔败诉 周先生的车辆于凌晨发生碰撞后雇用救援车将车辆拖至修理厂,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险,其已采取了合理必要的施救措施,其行为未违反保险条款和通告规定精神。同时保险条款亦未规定车辆必须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的处理后方能拖走。

  • 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保险公司的先行赔偿责任
    日期:2012-03-04 点击:317次

    发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保险公司的先行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先行赔偿”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确立的一项新的处理原则。所谓“保险公司先行赔偿”主要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额的确定
    日期:2012-03-02 点击:566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之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赔偿额的确定 主车和挂车分别设立第三者责任保险是行政规章的特殊要求,在裁判中根据适法性原则,合同目的及格式条款等解释性规则,应当认定最高保险责任限额为主车保险责任限额与挂车保险责任限额之和,而非主车赔偿限额。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之超出了保险公司定损范围之外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日期:2012-02-27 点击:799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之超出了保险公司定损范围之外的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应否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修理车辆过程中发现修理项目和费用超出了保险公司定损范围,应当与事故相对方及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追加定损,或者选择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不宜迳行对车辆进行修复。否则,应自行承担不必要的修理费用。

  • 擅自驾驶被保险车辆导致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日期:2012-02-25 点击:326次

    擅自驾驶被保险车辆导致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保险公司应当对程某的损失进行赔付。根据非被保险人或被倮险人允许的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造成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规定,如果程某允许郭某驾驶被保险车辆,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但是,郭某是在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驾驶该车,程某本身没有过错。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程某的损失。

  • 乘客下车后被撞,能否要求保险公司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日期:2012-02-25 点击:550次

    乘客下车后被撞,能否要求保险公司按第三者责任险赔偿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范某的损失。本案中,范某下车后发生意外,应属于第三者的理赔范围。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规定,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所以,对于范某的损害,不论是其在车上还是在车下,都应当由保险公司赔付。

  • 投保车辆被盗,保险公司与停车厂赔偿责任分担
    日期:2012-02-25 点击:427次

    投保车辆被盗,保险公司与停车厂赔偿责任分担 因贾某的轿车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故贾某与保险公司已形成了财产保险合同关系。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先向投保人赔偿保险金,而后在赔偿保险金的范围内向第三人代位求偿。本案尚未破案,造成保险事故发生的第三人不明确,故保险人无法行使代位求偿权,但这并不影响投保人行使索赔权。此外,贾某将车存放在停车场,已经交了保管费,即与停车场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因此,停车场就应对车辆丢失的后果负责,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 车辆保险是按投保时的保险金额赔付还是接车辆的实际价值赔付
    日期:2012-02-25 点击:760次

    车辆保险是按投保时的保险金额赔付还是接车辆的实际价值赔付 牛某与保险公司订立合同时,未告知保险公司该车是低于市场价购得的,但是,该未告知事项并不影响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以及以何种费率承保,所以保险公司不能以牛某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拒绝赔款或减少赔款金额。同时,牛某与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不是定值保险,因此,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不应当按照保险金额来支付保险金。按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以同类型车的价值,扣除一定的使用折旧来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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