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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专栏简介

第三者在学术定义是通奸姘居的行为。 第三者在民间称呼为“小三”、狐狸精(意思像狐狸那样迷惑男性的女性)、邪花。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 离异母亲为婚生子改姓 生父有无恢复原姓诉权
    日期:2020-02-19 点击:124次

    离异母亲为婚生子改姓 生父有无恢复原姓诉权本案焦点在于张振业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李梦然主张自己是实际监护人,可以变更婚生子的名字,即使侵犯姓名权,也是婚生子的姓名权,张振业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张振业有无诉讼主体资格,前提是其姓名权是否受到侵犯。姓是一个血缘遗传关系的记号,名是为使有个性之个体易于记忆之符号,姓名是自然人在社会中区别于他人的标志和代号。

  • 离婚对未过户房屋约定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日期:2020-02-13 点击:151次

    离婚对未过户房屋约定能否排除强制执行关于当事人基于离婚协议对未过户的房屋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此类案件的处理存在很大分歧。那么,离婚协议中对未过户房产的约定能否排除强制执行?本期通过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及部分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归纳关于上述问题的裁判规则,以供大家探讨。

  • 妻见死不救致夫死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日期:2020-02-06 点击:180次

    妻见死不救致夫死亡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被告人孙小花的行为构成遗弃罪。理由是:被告人孙小花与胡西华具有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在胡西华患病不省人事时,被告人孙小花不履行扶养义务,对胡西华的病情置之不理。也不给予必需的生活照料,致胡西华病情延误而死亡,符合本罪对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情形,因此,构成遗弃罪。

  • 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日期:2019-12-28 点击:210次

    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的约定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损害赔偿等内容互为前提、互为结果,构成了一个整体,是“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 离婚后可以给小孩改姓迁户口吗
    日期:2019-12-22 点击:204次

    离婚后可以给小孩改姓迁户口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但是要经对方同意。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

  • “若婚内出轨,则净身出户”是无效承诺!
    日期:2019-12-17 点击:183次

    无论是忠诚协议还是以出轨为前提的“净身出户”承诺书,均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

  • 单位对精神病人进行照顾是否构成监护法律关系
    日期:2019-12-17 点击:224次

    单位对精神病人进行照顾是否构成监护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 浅议离婚判决中的“不准许”或“驳回”的辨析适用
    日期:2019-12-17 点击:116次

    浅议离婚判决中的“不准许”或“驳回”的辨析适用,对于离婚诉请的否定用语均为“不准许某某与某某离婚”,但是近几年,随着大量裁判文书的公开,笔者通过浏览发现,在离婚判决判项有以下几种类型:1、不准许原告某某与被告某某离婚;2、驳回原告某某的诉讼请求(原告某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3、驳回原告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子女认为父母的汇款系赠予时,应提供充分证据佐证,否则应认定为借款
    日期:2019-12-15 点击:197次

    1.父母主张向子女的汇款系借款,而子女认为系赠予的,子女须提供证据对其关于赠予的主张加以证明,未提供证据或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父母所提供的相关证据的,法院应综合全案证据情况认定为借款。2.在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住址依法向被告寄送诉讼文书被退回,通过原告提供的被告的手机号码拨打电话、发送短信进行告知亦无回复,从而无法核实被告确切住址的情形下,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对其进行送达,符合法律规定。

  • 丈夫戴面具劫奸妻子是否构成犯罪
    日期:2019-12-15 点击:116次

    丈夫戴面具劫奸妻子是否构成犯罪强奸妻子构成强奸罪,因为其完全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行为人违背了的意志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只是在量刑时考虑到犯罪人身份的特殊性和具体情节可以减免缓。至于是否构成抢劫罪,从情节描述来看由于其缺乏非法占有目的,而仅仅是吓唬老婆,因此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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