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离婚后替前妻还债 行使追偿权获法院支持夫妻离婚时关于共同债务的协议或判决,相对债权人而言只是一种内部约定,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发生转移,债权人仍可要求任一方承担清偿责任。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代为履行清偿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向对方追偿。
办完婚礼后分手彩礼能否退还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和周某虽然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未至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故不成立夫妻关系。沈某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主张周某返还按照风俗给予的彩礼,原则上应予以支持。沈某向周某转账的18万元系以结婚为目的的金钱给付,应认定为彩礼。双方婚礼后实际上确实有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应当根据双方实际情况酌情予以减少。最终,法院充分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依法酌情确定周某返还彩礼金额的80%即14.4万元。
该笔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理由:1、借款借据是真实存在的,原告与杨某存在借款合意;2、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3、借条明确载明款项是用于家庭周转,原告有理由相信该笔借款是用于两被告家庭生活的;4、两被告无对个人债务的特殊约定。故原告已经完成了举证义务,该笔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一方对外举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丁某是否应当与李某共同向王某偿还借款,而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要看夫妻有无共同举借的合意,二要看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而从本案的借款证据和事实看,丁某对李某借款不予认可,李某不能证明借款是用于房子装修和孩子上学,王某也不能证明丁某与李某有借款的合意。仅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为依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缺乏法律依据,所以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应少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的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半应当给与适当帮助。
给了彩礼后没登记结婚,彩礼能要回吗给付彩礼的目的是缔结婚姻,所以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成功举办婚礼、登记结婚的,则皆大欢喜。但是现实中存在大量男方在向女方给付了彩礼之后,双方最终没有成功登记结婚的情况。在这情况下,关于彩礼的返还就成为了备受关注的争议话题。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配偶有数次还款行为能否认定夫妻共债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以其个人名义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债权人)仅以借款人配偶的数次还款行为认为该借款系用于其夫妻共同经营,因还款行为与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无必然联系,在出借人(债权人)尚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其关于案涉借款债务系借款人的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主张。
结婚变卦做人流 彩礼返还略打折恋爱时你侬我侬不分彼此,分开后精打细算分毫不让。海安一对情侣订婚后分手,曾经的甜蜜瞬间化作一地鸡毛,最终二人为了算清彩礼帐闹上法庭。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院判决女方向男方返还现金彩礼88000元及各类黄金首饰、钻戒对戒。
近年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生产、经营、理财、消费等目的而负债的现象日趋普遍,夫妻债务问题日益复杂多样。在夫妻关系恶化、婚姻关系濒危的时,一方为获取利益而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此种行为不但不能达到在得到更多利益的目的,反而可能受到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彩礼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以结婚为条件向女方和女方父母赠与的财物,是一种婚约财产。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婚约财产一方应当返还婚约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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