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案例
执行共同遗嘱 尊重逝者遗愿二审承办法官对谢某进行了专程走访,了解到老人提起诉讼是为了确定遗嘱效力并保障其执行,避免去世后因遗产分配引起纠纷。二审判决后,承办法官给小丽书写了一份家书,希望小丽作为谢某唯一的孙女,能够体谅老人的良苦用心,尊重老人处置财产的真实意愿,对老人多加关爱,维系亲情。
王某诉李小某等继承纠纷案法院认为,李某与王某的婚前约定程序合法,能够反映李某对案涉房屋的真实意愿,本案应尊重李某对自有房屋的处理意见。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即案涉房屋由李小某继承所有,王某在房屋居住至去世之日;李小某不得在王某生前处置房屋,王某亦不得在居住期间利用房屋获利。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法院综合原告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扶养关系程度、遗产情况及被告的具体情况等因素,酌情确定由原告分得案涉房屋60%的份额,被告分得案涉房屋40%的份额。民法典的该条规定,是基于正义、扶助的理念,让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取得部分遗产,以此倡导公平、互助的价值取向。
张某一诉赵某等继承纠纷案本案例是涉及民法典中新遗嘱形式的典型案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录像遗嘱指的是以录像机、照相机等可以录制声音和影像的器材所录制的遗嘱人的遗嘱,这种遗嘱既可以记录遗嘱人的声音,也可以记录遗嘱人的影像,相比于录音遗嘱更为直观,也更容易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弥补了以往继承法中关于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未规定的空白领域,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对时代发展的回应。
维护打印遗嘱继承人合法权益为顺应时代变化,呼应社会需求,《民法典》新增打印遗嘱等遗嘱形式,为实践中的新遗嘱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使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更加多元便捷。本案对打印遗嘱从形式要件到内容要件逐一分析,依法认定其法律效力,既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维护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树立了弘扬家庭美德的价值取向。
父亲、奶奶相继去世,孙女是否有权继承奶奶的遗产?自己作为韦某玉的孙女,因为父亲周某明先于奶奶去世,涉案房产属于奶奶的遗产,其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是合法继承人,并且奶奶在世时,每年生日及节日其均有前去看望,奶奶晚年住院期间,也经常买水果到医院看望,其尽有赡养义务,理应分得遗产。
共同遗嘱系真意 应当尊重并履行夫妻共同遗嘱作为特殊的遗嘱形式体现了夫妻对双方共同所有(或)其个人所有的财产的自由处分,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遗嘱属于私法调整的范畴,应当贯彻“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只要夫妻共同遗嘱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所处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应当认可其效力。夫妻共同遗嘱中夫妻作为遗嘱一方是一个整体,其作出的处分财产的意思本质上符合自书遗嘱的特征。
代位继承出新规,侄甥享有继承权《民法典》在原有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基础上新增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从而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可以保障私有财产在血缘家族内部的传承,减少产生无人继承的情况,同时促进亲属关系的发展,加强亲属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引导人们重视亲情,鼓励亲属间相互扶助、养老育幼、共同守望。
何某与董某等继承纠纷案本案是人民法院贯彻民法典关于遗嘱继承立法精神,体现家庭和谐、行为自由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类型典型案例。无论是用电脑打印立下遗嘱,还是用笔墨手书立下遗嘱,在审查其法律效力时,应当从审查遗嘱内容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方面进行实质审查,而不应仅从遗嘱的外在表现方式进行形式审查。
继父母有证据证明其对继子女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认定形成扶养关系,可以相互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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