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婚前协议约定婚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归子女所有,有效吗
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养孩子怎么办各国立法之所以将抚养子女义务确定为法定义务,不许放弃或转让,一般是基于血缘、抚养和收养所形成的亲子关系,也即父母子女关系。除了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抚养子女义务外,我国《民法典》第1074条还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财政部、税务总局:离婚分割房产,注意契税缴纳有变化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由不征契税变为免征契税。契税法施行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也就是说,此前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可撤销的婚姻有哪些、是否有效呢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申请人须在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做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什么区别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普遍认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都会对合法的婚姻关系造成严重损害,都是重婚罪处罚的范围。可见,构成重婚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实际生活中,由于家暴受害人缺少保存和收集证明家暴证据的意识,故使许多家暴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处理和追究,以致造成更严重的危害后果。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很多情况下受害人不知道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也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更不知道收集的证据有什么用处。为帮助、引导家庭暴力受害人增强意识、提高能力,有效收集和固定家庭暴力证据,全国妇联权益部在总结涉家暴相关案件的经验的基础上,编写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希望为家庭暴力受害人依法维权提供帮助。
支持离婚家务劳动补偿权经典案例《民法典》打破了原《婚姻法》有关适用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需满足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前提条件,从立法上确认了家务劳动的独立价值,为照顾家庭付出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请求家务补偿扫除了法律障碍。本案对于保护家庭妇女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性别平等、维护社会稳定均具重要积极意义。
保障未成年人受监护权益经典案例《民法典》取消了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前置指定程序,规定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确定监护人,且明确了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监护资格认定。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依法确定其他愿意且有监护能力的亲属作为监护人,是真正落实《民法典》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益实践做法。
子女不满父母再婚能否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小李作为李大爷的独生子,是其近亲属中唯一具有劳动能力和稳定收入来源的人,于法应对父亲承担起照顾的责任,特别是在李大爷病重期间更应及时送医救治、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王老太作为李大爷的配偶同样负有扶养义务,但因年老体弱,精力和收入都不及小李,因此李大爷生前医疗费等开支理应主要由小李承担。
被骗婚的受害人采取何种方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编的规定,婚姻有三种情形,分别为无效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合法的婚姻。无效的婚姻有四种:(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的婚姻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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