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合同律师团队违约损害赔偿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工程承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纠纷律师,加工承揽违约损害赔偿,服务合同纠纷律师代理,违约金违约责任承担等。
出租方拟将出租房屋改造他用的,是否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重建或改造”的合同终止的情形房屋租赁合同中以租赁房屋重建或改造作为合同终止的条件,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下,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此情形下,重建或改造是指遭遇不可抗力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情况下的重建或改造,或者是遇到政府规划调整而需要重建或改造房屋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客观情形,而非所有的房屋改造计划均在该范围之列。当事人对合同条文理解不一致时,人民法院裁判时应当紧扣条文文义、参照条文体系、把握合同目的、体现社会习惯以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合理解释,以符合合同条文的应然意思。
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但出租人主张的滞纳金计算标准明显过高的,承租人可否请求人民法院调整数额滞纳金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但常见于实践中的各种合同中。一般来说,滞纳金是一方不履行或不合格履行义务(尤其是金钱给付义务)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款项。从功能上来说,滞纳金既是一种约束和惩罚机制,也是一种损失补偿机制。从本质上来说,滞纳金在绝大多数场合属于违约金的范畴。因而,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逾期交纳费用的应当支付滞纳金,在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由于该滞纳金性质上为违约金,滞纳金计算标准明显过高的,承租人有权请求法院调整滞纳金数额。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租赁意向书,但承租人未接收占有使用房屋的,能否视为合同成立意向书是订立合同前双方意思的表示,案涉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意向书,但承租人未接收占有使用房屋,不能视为该合同成立,但承租人未向出租人说明原因,有违诚实信用,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人负有证明自己损失的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以房屋未依法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合同效力如何无效合同效力补正,是指合同依法本应当被认定无效,但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对合同效力加以完善,或者因某些客观事由使合同中的无效情形自动消除,从而使原本无效的合同转化为有效合同。依法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以该房屋为标的物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因违反标的确定、可能和合法的合同有效要件之规定,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消防验收合格的,由于租赁标的物符合了法律规定,因此无效合同经过瑕疵补正而变为有效。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向另一方交纳一定金额货币作履约保证金的,该履约保证金是否为定金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由一方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在现代法律制度中,定金的目的在于确保债权的实现,因而也是担保方式之一。由于定金的返还适用定金罚则,即在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会发生丧失定金或加倍返还定金的后果,故而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花三万元找“情感大师”挽回前任,钱能退吗原、被告之间的《情感服务合同》及《咨询服务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因情感挽回,情感困惑是否解决,法律层面上难以界定,情感服务合同具有人身属性,恋爱关系一般不受到法律调控范畴,故双方签订的《情感服务合同》合同仅为咨询服务。
关于民间借贷刑民交叉的问题民间借贷案件虽与刑事案件有关联,但民间借贷案件与刑事案件不是同一事实时,人民法院在继续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同时,应当将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这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这里没有采用“先刑后民”的方式,而是采用“刑民并列”处理的方式。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是因为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不是基于同一事实。
分手后被催还钱,微信还款记录前女友不认账怎么办通常与银行卡关联的具有收款功能的微信号需要实名认证,如果收款人否定还款人转账的微信主是其本人,收款人一般只需出具其本人使用的微信号及昵称即可。在还款人提供转账凭证等证据的前提下,相对于要求还款人再次举证证明微信号与微信昵称的同一关系,收款人否定上述待证事实的成本较低。而且法院可通过当庭调查的方式进行核实,若收款人否认收款微信昵称即其本人,法院可当庭要求收款人出示其微信号以及微信昵称,或者要求诉讼双方进行简短的微信聊天,通过微信聊天记录中显示的信息确定案涉事实。
考试未通过能否向要求教育培训机退还培训费用在教育培训合同法律关系中,学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同时负有交纳费用、遵守规章制度、配合教育机构教育培训的义务;教育培训机构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前提下,享有一定的教学自主权和对学员的管理权,以及收取学费的权利,同时负有按教育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教学的义务。如果教育培训机构没有按教育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教学义务,则构成违约,学员可以要求教育培训机构返还学费、赔偿损失。如果因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使学员陷入错误判断,从而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缴纳学费,可认定教育培训机构构成欺诈,学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承担三倍学费的赔偿。
考试未通过能否向要求教育培训机退还培训费用在教育培训合同法律关系中,学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同时负有交纳费用、遵守规章制度、配合教育机构教育培训的义务;教育培训机构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前提下,享有一定的教学自主权和对学员的管理权,以及收取学费的权利,同时负有按教育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教学的义务。如果教育培训机构没有按教育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教学义务,则构成违约,学员可以要求教育培训机构返还学费、赔偿损失。如果因教育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使学员陷入错误判断,从而签订教育培训合同,缴纳学费,可认定教育培训机构构成欺诈,学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教育培训机构承担三倍学费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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