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文山县、砚山县、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2015年云南省文山壮族职工平均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和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息计算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77号)
各州、市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滇和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参考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现将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以及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息计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188元,月平均工资为3682元。
二、2013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1552元,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796元。
三、2014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息计算办法:
(一)职工至本年底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3.25%)+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3.05%)╳1.083╳2/1)。
(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年利息=(个人帐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3.25%+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3.05%╳1.083╳2/1。退休人员记帐利息年末一次性记入个人帐户余额,但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及标准。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420元、1270元、1070元;一、二、三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2元、11元、10元。各类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应表
一类:
月最低工资标准:14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小时;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和安宁市;
二类:
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元/小时;
昆明市所辖各县及呈贡区、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他设市城市;
三类:
月最低工资标准:10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
其他各县。
颁布日期:2014-4-30
执行日期:2014-5-1
2015年云南省思茅市职工平均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
云南省思茅市(思茅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景东彝族自治县、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2015年云南省思茅市职工平均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和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息计算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77号)
各州、市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央驻滇和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参考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现将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以及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息计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188元,月平均工资为3682元。
二、2013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1552元,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1796元。
三、2014年度(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息计算办法:
(一)职工至本年底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上年底止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1+3.25%)+个人帐户本年记帐金额╳(1+3.05%)╳1.083╳2/1)。
(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年利息=(个人帐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3.25%+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3.05%╳1.083╳2/1。退休人员记帐利息年末一次性记入个人帐户余额,但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及标准。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一、二、三类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420元、1270元、1070元;一、二、三类地区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调整为12元、11元、10元。各类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三、本标准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对应表
一类:
月最低工资标准:14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2元/小时;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和安宁市;
二类:
月最低工资标准:12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元/小时;
昆明市所辖各县及呈贡区、东川区;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县、区)及玉龙县;其他设市城市;
三类:
月最低工资标准:10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元/小时;
其他各县。
颁布日期:2014-4-30
执行日期:2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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