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四)、(五)项和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违法,赔偿请求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