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执行机关有以下几个部门。一是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二是监狱,负责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三是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缓刑、拘役以及拘役缓刑,对于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由看守所(隶属于公安机关)代为执行;四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执行对未成年犯的刑罚与管教。